同性戀,在我以前也認為這是件奇怪又噁心的事情。時至今日,我已經對此完全改觀。
原因除我身邊真有同性戀的朋友之外,也因為想法的改變而對這個詞、這些人有了完全不同的看法。
以前,我們都被某些人影響,拿著同性戀的詞語去罵著一些人,以為這樣好玩,以為這是一個骯髒至極、不堪入目的字眼,事實卻不然。這個詞,只不過是對於生物心理情感上的名詞,而非一個形容下流或是罵人的代名詞。
這些被稱為同性戀的人,他們與正常人事實上沒有兩樣。他們一樣做自己喜歡做的事情,一樣過著生活,一樣上著課、上著班,一樣會思考,一樣會犯罪、算計。他們就跟你我相同,只不過他們選擇的愛情伴侶與你或與你認為的自然法則不同罷了。
為什麼你要反對同性戀?只是因為反對而反對?還是說那個「主」其實不愛世人,只則其所好?
我沒有絕對信仰,我的信仰是自天地萬物,其源來自我自身的精神。非絕對無神論者,但自信比起那些信仰宗教流派的些許人來得更為有所信仰。
「愛,絕非在電線桿上貼一字條便可理解與實行,亦非經典中的話語所能解釋之。」